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在郑州市航海中路99号中都饭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331096156股,占公司总股本62914万股的52.63%。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牛森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经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大会按照预定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9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9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9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47,225,775.13元。为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第167条和《公司章程》第153条“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之规定,在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4,722,577.51元之后,按20%提取任意公积金29,445,155.02元,本年度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3,058,042.6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400179587.8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03,237,630.49元。
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62,9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9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07年公司与关联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1420万元,其中销售电力为20600万元,销售材料及设备35000万元,购买铝锭32000万元,设备租赁为1000万元,安全生产管理为2820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3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9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9615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徐克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徐克立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21 股票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07-01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在郑州市航海中路99号中都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牛森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8名,代表11人行使表决权,董事宋广太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余丽女士、李悦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牛森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永康先生和陈顺兴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兼总经理王书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聘请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徐克立律师对会议进行了全程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300万元设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的议案。
项目简介:新公司将由本公司和另外两个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其他两个自然人各投资1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0%),未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煤层气(瓦斯)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在该公司未成立以前,瓦斯是作为废气直接抽排放于大气,公司成立后,将以此为主要原料,利用现代科技从事瓦斯发电,项目系国家目前政策重点扶持项目。
投资概况: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由设备投资和基本建设两部分组成,总投资约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设备投资约400万元、基本建设等投资约100万元。建站规模为 500GF-3RW 燃气发电机组2台,装机总容量为1000kW,输出电压400伏。项目建设周期约为3-5个月,投资回收期约为2-3年。
盈利预测: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年发电能力1152万千瓦时,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0万元,利润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