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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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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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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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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解除 冻结、质押登记的公告(等)
    2007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91         股票简称:S*ST东碳         编号:临2007-1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解除

      冻结、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7司冻176号)、(2007质解0510-1)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2,082,299股权于2007年5月10日解除冻结和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备查资料: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ST东碳        编号:临2007-16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十五条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自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至所涉事项解决或200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每半个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为此公告如下:

      截止到本公告之日止,本公司存在的为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巨额担保和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等问题尚未解决。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尚未得到改善。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