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下属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上市的子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TCL多媒体”)拟于近期向其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股份(下称“供股”)。为此目的,本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TCL实业”)于2007年5月15日与TCL多媒体签署《包销协议》。
根据TCL多媒体拟定的供股计划,TCL多媒体于股份登记日每持有2股现有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将可获配发1股供股股份,每股供股股份的认购价为0.4港元。预计本次供股将募集资金约773,900,000港元,其中约390,000,000港元将用于偿还TCL多媒体部份银团贷款,余额约383,900,000港元将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拟全额认购可获配发的股份,按TCL实业现持有TCL多媒体1,512,121,289股股份(占TCL多媒体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8.74%)计算,TCL实业拟认购756,060,645股供股股份,合计认购金额为302,424,258港元。
本次供股的认购价系由TCL实业与TCL多媒体协商,参照市场环境、TCL多媒体股票的现行股价、TCL多媒体的最近财务状况确定,供股价占TCL多媒体股票最后交易日(2007年5月14日)收盘价(每股0.64港元)的62.5%,高于TCL多媒体未经审核的每股净资产约31.1%(每股净资产约0.305港元)。
同时,根据《包销协议》,TCL实业拟担任本次供股的包销商,供股股份将由TCL实业根据《包销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全额包销,如TCL多媒体的其它股东没有认购本次配发的股份,TCL实业拟全额认购该等未被其它股东认购的股份。
目前,TCL多媒体已发行的现有股份总数为3,902,951,727股。截止本公告之日,TCL多媒体已发行的衍生工具、期权、认股权证、换股权或可转换或兑换为股份的其它类似权利(下称“购股权”)可认购TCL多媒体135,070,000股股份。如在股份登记日或之前没有人行使其已经取得的购股权,则预计本次供股的股份总数为1,951,475,863股;如前述购股权全部行使,则预计本次供股的股份总数为2,019,010,863股。因而根据《包销协议》,TCL实业最多需要包销1,262,950,219股股份,合计需投入包销资金505,180,088港元;最少需包销1,195,415,219股股份,合计需投入包销资金478,166,088港元。
如TCL实业认购其它股东未认购的股份,则所持TCL多媒体的股份数和权益比例将会增加。如TCL实业认购全部供股股份,则TCL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TCL多媒体股份的比例将从约39.31%增加至供股后总股本的59.54%,TCL实业可能触发须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收购准则》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以收购其它股东持有的股份,但TCL实业已向香港证监会提出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清洗豁免”)。如香港证监会同意豁免,还需要报TCL多媒体特别股东大会由独立股东以投票方式批准。
根据本次供股的计划和《包销协议》,本次供股的前提条件为:
1)TCL多媒体向股东寄发通函,其中包括供股及清洗豁免的详情,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知;
2)本公司之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决议案,以批准将由本公司就供股向TCL实业提供资金或作出投资;
3)TCL多媒体独立股东于章程寄发日期前在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清洗豁免;
4)香港证监会执行理事同意豁免TCL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全面要约收购”;
5)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章程寄发日期前批准或原则同意(待配股后)所有供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6)将须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在香港公司登记处存管或登记有关供股之所有文件进行存管及登记;
7)将供股文件寄予合资格股东;及
8)TCL多媒体及TCL实业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遵守及履行所有承诺及责任。
TCL实业认购本次供股股份(包括包销未被其他股东认购的股份)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已于2007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通过该事项。有关上述董事会决议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5日
公司简称:*STTCL 股票代码:000100 公告编号:2007-025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于2007年5月28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07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上。
本公司股东李东生先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截至2007年5月11日,李东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953,000股,占总股本 4.72%)于2007年5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李东生先生持有本公司4.72%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组织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规,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2007年5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
有关上述提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7年5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公告》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5日
证券简称:*STTCL 证券代码:000100 公告编号:2007-026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TCL,证券代码:000100)近期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7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本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核实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5月16日发布其发行新股的公告(具体内容见本公司2007年5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公告》),除此事项外,经履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程序,本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二、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拟发行新股)外,本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所列情况。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