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哲生先生提议,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9:00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十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哲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在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四、《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五、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申请壹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申请壹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六、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贰仟伍佰万元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葡萄酒厂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贰仟伍佰万元贷款,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国柱、何宗仁、李宗文、张海、石怀仁、贾洪文、徐浩桐、王兴学、毕阳等九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浩桐、王兴学、毕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兴学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八、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07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7-07)
以上第一、二、三、七项议案提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国柱,男,现年4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高级农业经济师。曾任甘肃省国营临泽农场副场长,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体改办主任。199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何宗仁,男,现年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曾任甘肃省科研推广培训中心科管科副科长、科长,甘肃省农垦科研推广培训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兼任甘肃省药物碱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李宗文,男,现年4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高级农业经济师。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 海,男,现年44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计财科科长、总会计师、副经理。现任甘肃农垦饮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经理,兼任甘肃省疏勒河项目农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石怀仁,男,现年47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工程师。曾荣获“甘肃省劳动模范”、“甘肃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曾任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副场长。现任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兼任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贾洪文,男,现年36岁,经济学硕士。曾任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浩桐,男,现年40岁,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律师执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了多家单位和个人常年法律顾问,曾任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兴学,男,现年49岁,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兰州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曾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稽核部经理。现任甘肃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毕 阳,男,现年45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兰州市果品茶叶公司贮藏实验站技术员、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现任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社会兼职: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农业大学学报》副主编、编委、《中国农业科学》编委。主要从事采后生物学与技术、食品风味化学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96年获甘肃省中青年教师成才奖,1999年入选甘肃省“333科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十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英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英才、李大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杨英才、李大宏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英才,男,现年50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农业经济师。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书记,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大宏,男,现年4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助理农艺师。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场一分场副场长、场长,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总场副场长、场长,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7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07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四、有关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六、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上海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上海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2007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6层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16层
邮政编码:730030
电 话:(0931)8432880
传 真:(0931)8439543
联 系 人:贾洪文 朱晓宇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31日召开的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国柱、何宗仁、李宗文、张海、石怀仁、贾洪文等六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董事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赵国柱、何宗仁、李宗文、张海、石怀仁、贾洪文等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代军 徐浩桐 王兴学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浩桐、王兴学、毕阳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4、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5、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5项所列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毕阳,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在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毕阳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于 兰州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兴学,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在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兴学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于 兰州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浩桐,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在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浩桐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于 兰州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徐浩桐
2、上市公司全称: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徐浩桐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徐浩桐 (签字)
日 期:2007年5月15日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毕阳
2、上市公司全称: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毕阳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毕阳 (签字)
日 期:2007年5月15日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王兴学
2、上市公司全称: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兴学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兴学 (签字)
日 期: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