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办公地址会议室(上海市广东路689号29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相关会议资料于2007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会议由董事长曲玉春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5,3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2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51,084,640股,反对票711股,弃权票711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51,084,540股,反对票711 股,弃权票 100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3、《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51,084,540股,反对票711股,弃权票 100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4、《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151,084,540股,反对票711股,弃权票100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5、《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51,054,540股,反对票711股,弃权票30100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6、《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151,084,540股,反对票711股,弃权票 100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钟向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7—026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24,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根据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完成后对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利润补足的承诺,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后净利润为26,605,244.53元,低于股改工作要求的盈利水平2860.42万元,差额部分国之杰公司已用现金形式予以补足。承诺履行。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为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国之杰作为安信信托第一大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资产置换完成后对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利润补足的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国之杰将其持有的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晨网讯”)74.0488%的股权及其他资产置入安信信托。根据预测,银晨网讯2006年税后净利润可达2860.42万元,国之杰认为此预测是建立在对银晨网讯2006年经营情况的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的,是可信的。如果审计机构对银晨网讯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其税后净利润不足2860.42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国之杰以现金方式补足,并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向银晨网讯支付。如果审计机构对银晨网讯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之杰将以现金方式向银晨网讯补偿2860.42万元,并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向银晨网讯支付。
2.关于国之杰所持安信信托股份禁售的承诺
国之杰持有的安信信托100,199,214股自股权分置改革后复牌之日起至银晨网讯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且上述利润补足承诺完成之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国之杰拟受让的鞍山市财政局20,904,090股、鞍山市信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股,辽宁石油化纤公司鞍山分公司6,342,336股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6,342,336股,自该等股权完成过户之日起至银晨网讯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且上述利润补足承诺完成之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见本公司2007年4月26日发布的编号为“临2007—022”的公告:《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国之杰持有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履行限售承诺。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该公司就安信信托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出具核查意见书,认为:
1、安信信托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包括利润补足及禁售的承诺。
2、安信信托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以及本次安信信托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24,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股东,包括:上海东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盈硕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圆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峰岭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恒中金融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鞍路塑料异型材门窗有限公司、上海兴东服装厂、上海天予物贸有限公司、上海森建贸易有限公司、鞍山市金虎广告有限公司,因其持股比例均在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下,关于其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流通限制的规定为:“由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股改并承担相应对价安排,为使股改尽快实施,避免公司退市的风险,由国之杰先行代其对价安排,国之杰保留按合法可行的方式向其追偿的权利,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国之杰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2007年5月13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解禁意见函》,同意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全部及部分安信信托限售流通股在限售期满后上市流通。由于上海峰岭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兴东服装厂仅完成了部分补偿,本次仅对完成补偿的部分股份进行解禁。
自锁定期起始日(2006年5月8日)至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