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9:0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数51,218,735股,占公司总股数(100,153,900股)的51.14%。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跃文先生主持,经书面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为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决定以2006年末总股本10015.3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派现方式按0.15元/股,分配股利15,023,085.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21,960,838.72元结转下期。
6、通过《关于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7、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8、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决策制度>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同意数51,218,735股,占出席此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