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
第三次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长江电力正股收盘价为14.39元/股,“长电CWB1”认股权证收盘价为8.535元/份,权证行权价格为5.35元/股。鉴于本公告日(2007年5月17日)为“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鉴于“长电CWB1”(代码580007)认股权证即将到期,现特提醒投资者认真关注“长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和投资风险。
1、“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共计365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终止交易。“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从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开始停止交易。
3、“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5天,为2007年5月18日至24日期间5个交易日。
4、“长电CWB1”认股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35元/股,行权比例为1:1。投资者每持有一份“长电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2007年5月18日至24日5个交易日期间以5.35元/股的价格认购一股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5、 “长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终止日,尚未行权的“长电CWB1”认股权证将注销,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特提请投资者及时行权。
6、“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申报要素为:
行权简称:ES070524
行权代码:582007
买卖方向:买入
申报价格:5.35元/股
申报数量:一份的整数倍
申报数量不得大于持有的权证数量,并且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行权。
请投资者行权后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7、在认股权证行权期内,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长电CWB1”认股权证上述现金回售有关事宜参见2007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现金回售有关事项的公告》。
8、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托管的剩余长江电力股份已转至沪市进行了余股挂账处理。持有挂账账户内股份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补登记方式把剩余股份转至其沪市账户。如果未能在最后交易日前完成补登记,则投资者不能行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特此提请投资者及时办理补登记事宜。
9、本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长江电力正股收盘价为14.39元/股,“长电CWB1”认股权证收盘价为8.535元/份,权证行权价格为5.35元/股。鉴于本公告日(2007年5月17日)为“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010-58688900。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一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07-02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电CWB1”
认股权证最后交易日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长电CWB1”(代码:580007)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共计365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终止交易。“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从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开始停止交易。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