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于2007年5月16日上午九时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2名,代表股份37,114,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85%,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鸿雁先生由于临时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此次会议,特授权委托董事许汉章先生主持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拜守华、姚敬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决议;
2.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爱使股份 编号:临2007-07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7届21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5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刘鸿雁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此次会议,特授权委托董事许汉章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由于工作原因,刘鸿雁先生本人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
根据公司第26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审议通过肖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由刘鸿雁、邓景顺、肖勇、许汉章、刘玉梁、程景泰、连付奎、杨丽欣、马朝松九位董事组成,其中:连付奎、杨丽欣、马朝松为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选举肖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