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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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18934.0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839.048万股的65.65%,没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到会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7)京会兴审字第1-188号《审计报告》,2006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18,036,164.7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9,645.1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7,438,529.72元,2006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93,525,049.30元。由于公司2007年生产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相应增加,公司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生产所需流动资金。
五、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会计审计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与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决定与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互保协议,在一年的期限内,双方为对方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934.011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朱恪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