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 2007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6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其中非限售股股东6人),代表有效表决股数(包括授权代表人代表股份)171182192股(其中非限售股883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做的各项决议有效。董事长何中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3,777,723.68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77,772.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6,739.61元,扣除2006年7月份分配的现金红利28,533,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033,690.92元。公司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28,5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28,533,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五、审议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1220531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1.30 %, 通过;反对0股;弃权票49129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8.70%。
七、《关于公司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刘正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 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同意高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 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同意葛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6%, 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八、《关于公司调整监事成员的议案》
同意梅勤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17115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86%,通过;反对票: 0股;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4%。
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220531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1.30%,通过;反对票: 0股;弃权票:49129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8.70%。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胡长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