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00117 转债简称:西钢转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赎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钢转债赎回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西钢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西钢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本年应计利息为2.1%,即赎回价格为102.10元/张(税前),101.68元/张(税后)
▲西钢转债赎回付款日为:2007年6月13日
▲若投资者在赎回日还未将所持西钢转债转成公司A股股票,公司将于赎回日以每张102.10元/张(税前),101.68元(税后)价格将转债赎回,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赎回完成后,西钢转债将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公司特提醒西钢转债持有者及时转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损失。西钢转债当前转股价:4.85元,转股代码:181117,转股简称:西钢转股
本公司于2003年8月11日发行4.9亿元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西钢转债”,代码100117),于2004年2月11日进入转股期;目前转股价格为4.85元。截止2007年3月31日,已有255,975,000元转换成西宁特钢股票,尚有234,025,000元西钢转债在市场流通。
截止2007年5月14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并达到当期转股价的150%(即7.28元)以上。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五、(五)赎回条款”约定:“在发行6个月后的转股期间(2004年2月11日至2008年8月10日),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并达到当期转股价的150%,则不论赎回前是否已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利息,发行人一律有权以面值加上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当日的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转债。”
鉴于此,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西钢转债全部赎回。现将本次西钢转债赎回事宜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件:2007年4月10日—2007年5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并达到当期转股价的150%(即7.28元)以上。
二、赎回价格:西钢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西钢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本年应计利息为2.1%,即赎回价格为102.10元/张(税前),101.68元/张(税后)。
根据西钢转债发行条款约定,西钢转债第四年(2007年)利率为2.1%。
三、赎回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四、赎回的付款方式
本公司将于赎回日后3个交易日内将赎回债券所需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指定的资金帐户,登记公司于赎回日后第4个交易日将资金划入券商清算头寸帐户,同时记减投资者相应的债券数额,各券商于赎回日后第5个交易日将兑付款划入投资者开设的资金或保证金帐户。
五、赎回对象
2007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西钢转债持有人。
六、转股事宜
本公司特提醒西钢转债的持有人及时转股。
西钢转债当前转股价:4.85元,转股代码:181117,转股简称:西钢转股,转股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交割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西钢转债持有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申请将西钢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与转股申请相对应的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倍数,转股的最小单位为1股。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1股的金额,将由公司在转股完成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登记结算公司以现金形式兑付给转债持有人。
七、其他相关事宜
1、西钢转债自满足赎回条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赎回日前(不含赎回日)不停止交易及转股,赎回日当天停止交易及转股。
2、投资者欲全面了解“西钢转债”赎回条款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刊登在2003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也可登陆上交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查阅该《募集说明书》全文。
3、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连续刊登赎回公告至少三次,其后还将于赎回日前及时刊登提示性公告,提请转债投资者注意。
赎回公告发布后,公司不得撤回赎回决定。
公司将在赎回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八、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971-5299089 0971-5299673
咨询传真:0971-521838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