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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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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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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等)
    2007年05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证基金的有效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已于2007年3月17日起暂停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何时恢复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333)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

      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

      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21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3日生效。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7年5月22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特别提示:

      1. 本基金份额分级规则于2007年5月22日起生效。因基金份额分级所导致的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的技术要求,本基金将暂停三天(即2007年5月22日、5月23日和5月24日)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 2007年5月25日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将重新开放;

      3. 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不参与基金份额分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分级后本基金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其中原基金代码519518作为A级基金代码,新增519517为B级基金代码,两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费率及分级规则

      1. 基金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费率结构、申购(赎回)各级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份额)限制及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各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注:本基金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2. 份额分级规则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之和超过500万份(包含500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所有销售机构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之和的最低余额为500万份(包含500万份),低于500万份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所有销售机构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如果注册登记机构于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等申请将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资者可于T+1日就升级或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赎回、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申请。

      份额分级规则自2007年5月22日起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数量,进行份额级别判断和处理。

      (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

      本基金份额分级规则于2007年5月22日起生效。因基金份额分级所导致的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的技术要求,本基金将暂停三天(即2007年5月22日、5月23日和5月24日)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2007年5月25日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将重新开放。

      A级份额、B级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零。

      在本基金实施份额分级后,A级、B级份额均可与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和汇添富均衡增长基金进行相互转换,汇添富成长焦点基金可以转换为本基金的A级或B级份额。以上转换适用已公布的本基金转换费率。

      投资者由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且单笔转换申请不受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由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时,完成转换后,其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必须大于或等于500万份,且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转换为B级基金份额后,投资者再次向B级基金份额转换时,单笔转换申请不受B级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限制,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三) 对已有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分级处理

      对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将以投资者2007年5月22日的基金账户份额余额为基准进行份额级别划分。

      如果投资者于2007年5月22日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份额小于500万份,该基金账户中的货币基金份额仍保留在原基金代码(519518)下,继续享受A级份额的收益。

      如果投资者于2007年5月22日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账户中的货币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份额,账户中的未付收益也自动划至B级基金代码(519517)下;升级后的B级份额于2007年5月23日起享受B级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可于2007年5月23日起查询到B级份额余额。

      (四)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与公告

      本公司将每日计算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各级基金份额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分级后,各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仍然采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方式。

      (五) 重要提示

      A级、B级基金份额共同受《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其份额的计算皆为A级、B级二类基金份额之总和。

      二、基金合同修改

      1.第4页: 释义———销售服务费

      原为:“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修改为:“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对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2.第4页:释义

      补充:“基金份额等级: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第4页:释义

      补充:“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

      4.第4页:释义

      补充:“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5.第5页:第三条“基金份额的发售”

      补充:第(一)项“基金份额的分级”,具体内容为:

      “1.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等级,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年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中规定。但本基金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不得超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最高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调整生效日的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原文第(一)项至第(九)项的序号及内容往第(二)项至第(十)项顺延。

      6.第9页:第五条“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第(七)项第2款

      原为:“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修改为:“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待支付收益”。

      7.第9页: 第五条“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第(七)项第3款

      原为:“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1.00元确定,保留至0.01 份,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场内交易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则。”

      修改为:“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1.00元确定。场内交易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则。”

      8.第12页:第五条“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补充:第(十八)项“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具体内容为:“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等级。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持有的某级基金份额满足升降级条件后,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其办理升降级业务,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等级在升降级业务办理后的当日按照新的基金份额等级享有基金收益。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制定。”

      9.第33页:第十三条“基金资产的估值”第(六)项的名称

      原为:“每万份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修改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10.第37页:第十四条“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第(二)项第3款“销售服务费”

      原为:“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往基金注册登记清算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上述(一)中4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修改为:“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但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均不超过0.25%年费率。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往基金注册登记清算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参见《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上述(一)中4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11.第38页:第十五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二)项

      原为:“(二)基金的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修改为:“(二)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净收益

      本基金的当日基金收益在扣除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基金合同第十四节第(一)款第4至第9项费用等项目以后的余额,在各级基金份额间按比例分配,然后分别扣除各级基金份额当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形成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净收益。各级基金份额按照《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的规定计提相应的销售服务费。”

      12.第41页:第十七条“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一)项第4款

      原为:“4.基金收益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4.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级基金份额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三、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修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根据本公告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四、咨询办法

      1.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6333(免长途话费)。

      2.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99fund.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联合证券、世纪证券、湘财证券、招商证券、国盛证券、齐鲁证券、华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宏源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恒泰证券、中信证券、国都证券、平安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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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