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关于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在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春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原持有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220000000股股权(2005年底前,公司根据湘财证券亏损情况,已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15649696元,占公司对湘财证券长期投资总额的95%,现公司对湘财证券投资账面余额为11350000元),在湘财证券重组过程中缩股为73333300股,根据湘财证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公司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现持有的湘财证券73333300股股权转让给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总价为73333300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二○○七年六月四日召开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二○○七年六月四日上午9:00,会期为半天。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七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审议公司《关于转让本公司所持湘财证券股权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①凡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受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②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③登记时间: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④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它事项:
①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②联系人:王巧
③联系电话:0731-5237818
④传真:0731-5237861
⑤邮政编码:410015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