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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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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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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3版:信息披露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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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7年05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07-010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085,95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2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2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公司大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区国资办持有的汉商集团原非流通股份在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如果部分原非流通股股东因股权质押、冻结等情况而无法支付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该部分对价所需股份由区国资办代为垫付。被垫付对价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区国资办偿还所垫付的股份,并取得区国资办的同意后,由汉商集团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如果部分原非流通股股东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方案的,该部分对价所需股份由区国资办代为垫付。被垫付对价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区国资办偿还所垫付的股份,并取得区国资办的同意后,由汉商集团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4、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区国资办将在2006年中期提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汉商集团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不低于每10股转增6股。区国资办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以上预案投赞成票。

      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作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于2006年8月15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2006年6月30日总股本109,109,61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总计转增股本65,465,770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9月8日。转增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部分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因股权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其他非交易过户情况(单位:股)

      

      偿还代付对价情况(单位:股)

      

      注:持股数和偿还数按实施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后数额计算。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汉商集团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作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29,085,95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⑴、本次可上市股份中,对未偿还代垫股份的,暂不申请上市;

      ⑵、因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四平路证券交易营业部所持有的739,200股于2006年9月通过非交易过户给天泽控股有限公司,原应支付的股份对价由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代为垫付,截至本公告日止尚未偿还,故天泽控股有限公司增持的该部分股份本次不作上市申请;

      ⑶、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流通股份总数原为5,384,973股,因其中的3,040,000股用于质押,故本次只有2,344,973股可以上市流通,其余股份待解除质押后方可流通;

      ⑷、湖北省石油总公司荆门市公司、武汉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美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南汇东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目前已分别与代垫支付对价的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偿还协议,正在办理相关偿还手续,故偿还代垫对价的部分不作上市申请;

      ⑸、上海南汇东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流通股份总数原为73,165股,因其中的50,000股被司法冻结,故本次只有23,165股可以上市流通,其余股份待解冻后方可流通。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改说明书所载股东名称发生如下变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1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