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30日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公司2006年度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7年4月23日开始,公司的可转债已经停止交易,公司已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国电转债。公司的“国电转债”(证券代码:100795)、“国电转股”(证券代码:181795)已于2007 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目前公司的总股本数为2,546,943,890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54,694,389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股权登记日、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3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三家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58682100,58682109
联系传真:010-5855382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