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转为可流通份额的公告
2007年05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裕泽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4705)前身为半岛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半岛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批准,2000年半岛基金进行了规范清理,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996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发起人为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2亿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0]50号文审核同意,于2000年5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批准,基金裕泽于2000年6月29日将基金总份额由原有2亿份基金份额扩募至5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11年5月31日。
基金裕泽发起人认购500万份基金份额(占基金总规模的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基金裕泽存续期内,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0.5%,其余部分可在该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二个月后流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基金份额的50%自2007年5 月 22 日起转为可流通份额。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