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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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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5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宝商集团  公告编号:2007-012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魏存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44,560,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4,560,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4,560,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86,701.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1,902,554.00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51,015,852.56元。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286,607,718.09元。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为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44,560,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斌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