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魏存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44,560,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4,560,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4,560,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86,701.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1,902,554.00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51,015,852.56元。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286,607,718.09元。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为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44,560,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斌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