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四届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四届五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重百大酒店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72,008,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0%。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董事长肖诗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120.87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96.94万元,应支付少数股东损益96.5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8,527.40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82万元后,2006年度分配预案拟按公司现总股本204,000,000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向全体股东分配3672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外部董事及监事提供津贴的议案》
公司每年度向独立董事提供津贴6万元(含税),每年度向不在公司内任职的外部董事、监事(除独立董事外)提供津贴4万元(含税)。
8、审议通过《关于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的议案》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账户余额达到118,190,936.3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7.94%,超过了50%的比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律师见证情况
出席会议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马云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律师法律意见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