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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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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5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天津宏峰            股票代码:000594        编号:2007-019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方案被否决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公司2007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

      3、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运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87,776,9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1,116,160股)的51.28%。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6,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6,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6,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6,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