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无修改及补充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根据公司发出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于2007年4月18日结束办公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此持有公司新发行的1,236,731,739股A股的股东不享有参加本次会议的权利。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1,643,923,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886,607,892股的90.3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肖亚庆先生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本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10,364,178,897股,反对949,20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2、批准《本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0,363,927,247股,反对1,200,85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3、批准《本集团及本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独立核数师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同意10,364,179,897股,反对948,20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4、批准《本公司截至2006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末期股息派发方案》(本公司已完成A股发行及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另外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宣派2006年末期股息)。
同意10,395,625,875股,反对1,888,575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5、审议及批准《本公司董事、监事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酬金》
同意10,381,559,750股,反对14,866,70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6、选举《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肖亚庆、罗建川、陈基华、刘祥民、Helmut Wieser、石春贵、潘耀坚、康义及张卓元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516,516,083股,反对212,828,442股,弃权668,169,92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
7、选举《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熬宏及张占魁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0,158,979,623股,反对237,034,827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
8、审议及批准《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及国内之核数师》。
同意10,397,301,650股,反对949,85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9、审议及批准《给予本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同意10,051,466,287股,反对350,243,759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
1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次发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优惠利率;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及进口氧化铝等;如有剩余,则用于归还到期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同意10,117,933,828股,反对280,232,248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股票代码:601600 公告编号:临2007-2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9人,陈基华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肖亚庆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肖亚庆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下述重大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肖亚庆先生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及委任组成人员的议案
委任肖亚庆先生、罗建川先生、潘耀坚先生、康义先生和张卓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委员,肖亚庆先生任主任。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聘任肖亚庆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期与董事长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刘强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无异议。
刘强女士,43岁,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女士自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刘女士获得英国文学专业硕士学位,是一名副译审。刘女士在有色金属进出口和铝市场分析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刘女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澳洲分公司财务经理、铝业务处业务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信息部铝行业和市场高级分析师,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信息部铝行业和市场高级分析师,中铝国贸进出口部副经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肖亚庆先生提名,聘任罗建川先生为公司总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陈基华先生、刘祥民先生、丁海燕先生、蒋英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基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无异议。
丁海燕先生,49岁,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丁先生为劳动经济硕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生,是一位高级经济师。丁先生在劳动、工资、保险及企业并购、资本运作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劳动保险局副局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改革司副司长,中铝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上市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蒋英刚先生,44岁,任本公司副总裁,他亦任本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蒋先生具大学学历,并获有色冶金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青海铝厂企管处副处长、处长,青海铝厂电解铝厂厂长,青海铝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委任肖亚庆先生、罗建川先生、陈基华先生、刘祥民先生、丁海燕先生、蒋英刚先生和谢洪先生为本届执行委员会成员。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委任组成人员的议案
委任康义先生、潘耀坚先生、张卓元先生、陈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康义先生任主任。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委任潘耀坚先生、康义先生和张卓元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潘耀坚先生任主任。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委任罗建川先生、刘祥民先生、丁海燕先生、谢洪先生、于新兴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罗建川先生为主任。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抚顺铝业电解铝二期改造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拟改造及扩建一个19.5万吨电解系列及相应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大约为27.3亿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末期股息具体派发方案的议案
1、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末期可供分配的股息为1,482,633,000元(已扣除2006年度中期已经分派的股息)。鉴于公司已于2007年4月24日完成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4月30日发行A股上市,公司将对新老股东一并分配2006年度末期股利,按每股0.115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息,总计派息人民币1,481,959,907.59元。
2、将上述2006年度末期股息具体派发方案提交于2007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铝加工分公司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任意性奖金的议案,并提请于2007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接续购买2007-200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并提请于2007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批准本决议公告中第十二、十四、十五项事项。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公司另行刊发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股票代码:601600 公告编号:临2007-3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11:45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敖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敖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股票代码:601600 公告编号:临2007-4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10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29层2901号会议室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末期股息具体派发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取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任意性奖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接续购买2007-200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预期会期半天。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29层290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末期股息具体派发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末期可供分配的股息为1,482,633,000元(已扣除2006年度中期已经分派的股息)。鉴于公司已于2007年4月24日完成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4月30日发行A股上市,公司将对新老股东一并分配2006年度末期股利,按每股0.115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息,总计派息人民币1,481,959,907.59元。
2.审议关于提取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任意性奖金的议案
提取人民币202万元作为200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任意性奖金。
3.审议关于接续购买2007-200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从2007年5月18日起,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购买为期一年的责任保险,保障限额仍为2000万美元,保费为27万美元。选择美亚保险公司、联邦保险公司和阳光财险公司为承保单位,三家承保比例分别为35%、30%和35%。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本公司的境外股东另行通知)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四、参加会议方法:
1、出席通知: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或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2、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
2007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2603室
5、联系方法: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邮编:100082
联系人:张青、胡源
联系电话:(010)8229 8150,8229 8162 传真:(010)8229 8158
6、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
附件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敬启者:
本人(附注1)
地址:
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股(附注2)A股的登记持有人,兹通知本公司,本人拟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出席本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上午9: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29层2901号会议室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致
签署:
日期: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须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同)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总数。
3.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07年6月21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为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2603室,邮编100082,或传真号码86-10-82298158)。未能签署及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