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