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2股,即每10股转增2股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税前),即每10股派发1元(税前)
●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即每10股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5日
●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8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07年5月2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方案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数2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2股。
(二)分红派息方案:
1、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数26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税后0.9元)。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8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07年5月29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转增股本方案的转增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其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赠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为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转增。
六、红利分配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的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08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83962538;022-83963876
传 真:022-8396371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