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明令禁止银行类金融机构从事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但在一汽四环等3家上市公司2007年一季报中,依然出现了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身影,而且持股量名列其中两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首位。
持股市值超8700万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3月31日,宝应农信社分别持有一汽四环、金果实业、天通股份流通股268.65万股、496.93万股和426.4万股,占各公司流通股的1.89%、2.77%和1.95%,分列流通股东的第一位、第一位和第五位。按上述公司3月末的收盘价计算,宝应农信社持有的这3家公司股票市值高达8700余万元。
记者就此事致电宝应农信社,相关工作人员回答说:“目前我们已经全部出手,不再是这些公司的流通股东”,但他拒绝透露进一步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中心主任何广文介绍,关于农信社的证券投资,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加以规范,不过,相关监管是参照《商业银行法》执行的。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第九十三条还规定:“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去年现身股票市场
既然如此,宝应农信社为何会持有3家上市公司流通股呢?
记者从天通股份等3家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中获知,宝应农信社是在2006年介入这3只股票的,一直到今年3月底其持股数量一直未变。
针对宝应农信社投资事宜,记者分别致电上述3家公司。天通股份和金果实业表示,并不清楚此中缘由;一汽四环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宝应农信社2006年3月底即持有该公司194.68万股,后因股改送股增至268.65万股。
“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般而言有三种可能,”有关监管部门人士透露,“第一种可能是,由于此前法规还不明确,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可以在当时参股企业(持有非流通股);第二种可能是,由于债务人无力偿债,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被迫接受相关抵债股权(可以是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股);第三种可能是,商业银行在历史上有账户,进行了直接投资,但这在目前已经被禁止。”
宝应农信社到底是因为何种原因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是违规炒股?还是被动持有?如果股权来自抵债,又有哪些企业牵涉其间?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