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八家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
2007年05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14.1.5条和14.1.7条,本所决定自2007年5月25日起暂停上述八家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对本所作出的暂停上市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本所重申: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