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属于关联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07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根据该补充协议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本公司与湖南长沙霞凝国家粮食储备库、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袁定江先生共同发起设立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米业)。各方认购股份的方式及认股份额如下:
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515万元认购1515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5%,首期出资额505万元;
2) 湖南长沙霞凝国家粮食储备库以货币资金780万元认购78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6%,首期出资额260万元;
3) 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540万元认购54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8%,首期出资额180万元;
4) 袁定江先生以货币资金165万元认购165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首期出资额55万元。”
2、因袁定江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此次与本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隆平米业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7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将会议通知、相关议案及表决票由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7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10位董事的表决票(关联董事袁定江先生回避表决),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以十票赞成(关联董事袁定江先生回避表决),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跃时;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15750万元;经营范围:主营以杂交水稻、蔬菜为主的高科技农作物种子、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和销售,新型农药的研制、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优质深加工及销售,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2、袁定江先生:从2000年至今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未持有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设立过程中。拟注册资本:3000万元,首期到位1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由公司通知各发起人时一次缴足;经营范围:开发、收购、储备、加工、销售优质粮油及制品、农副产品、新型食品,提供相关服务和投资及其它政策、法律不限制的业务等。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各方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湖南长沙霞凝国家粮食储备库
3、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
4、袁定江先生
(二)协议签署时间:2007年4月13日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
本次发起设立隆平米业公司各方都以现金出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起设立隆平米业公司有利于本公司产业链的延伸,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的影响力,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六、董事会意见
1、该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业延伸,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该次关联交易属关联投资行为,关联各方均以现金投入,无关联资产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孟国良先生、刘定华先生、许彪先生都事前认可了该次关联交易,同意该次关联交易。
2007年5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为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认为该次关联交易遵行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体现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07-0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