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5,537,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1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文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5,537,2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5,537,2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5,537,2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475,973.6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47,597.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951,099.45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112,879,475.74元,减去已支付红利2,16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110,719,475.74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为174,750,426.52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利润110,719,475.74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45,537,2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按照净资产值,以4,738.74万元将持有子公司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成大洋”)40.72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山西山晋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山晋商贸”)。同时,同意:1、本公司、山晋商贸对天成大洋在收购柳林县庙湾联办煤矿等资产时对本公司形成的往来款11,029.32万元各自承担一半,山晋商贸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其承担的款项5,514.66万元归还本公司。2、山晋商贸在2007年9月30日前投资5,500万元对天成大洋进行增资,届时山晋商贸将成为天成大洋的第一大股东,并一致同意将该投资款用于还清大洋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3、山晋商贸承诺将其持有本公司1,059.1445万股的股票作为还款保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山晋商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577,7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06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45,537,2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孙水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