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告
2007年05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四维瓷业 编号:临2007-022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前,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轻纺)与深圳市高汇达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越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三方)签署了《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89,403,846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该公告己刊登在2007年5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司股东重庆轻纺将股权转让的申报材料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根据审核意见,与股权受让三方修改了于2007年4月29日签订的股权协议部分条款,修改内容主要涉及:违约责任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修改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各自股权转让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协议生效条件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修改为“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生效”。
同时修订条款还涉及“转让价格以国家有权部门批准为准、转让款支付方式及转让前后股东行使权利的划分”等。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