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07 年5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07年第49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由公司于2006年10月12日、12月7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06年12月25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500万股(含16,5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集团” )以其持有的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焦化” )和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 )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 )以其持有的大为制焦的股权,合计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3.98%,其余股票向其他机构投资者发行。
根据公司2006年12月9日公告的审计结果、资产评估结果、盈利预测结果,控股股东云维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大为焦化的54.8%股权按评估值13,913万元作价认购,云维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大为制焦30.30%股权、煤化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大为制焦60.61%股权合计90.91%的股权按评估值45,418万元作价认购,以上资产评估结果已经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批准,假设此两项资产2007年1月1日起合并进入公司,预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约为1.60亿元,全面摊薄每股收益约为0.48元/股(股本按3.30亿股测算)。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2006年10月13日、12月9日、12月26日及2007年4月7日公司刊登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