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各金融机构的中青年骨干积极参与本培养计划,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与德意志银行协商一致同意,从2007年开始,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RFA)培养计划设立“德意志银行奖学金”,具体情况如下,特向社会公示:
一、奖学金名称、额度、期限
1. 奖学金名称:“德意志银行奖学金”
2. 奖学金额度:每年发放2次,每次奖励5个名额;每个名额奖励1万元,每年奖学金共10万元
3. 奖学金期限:5年
二、奖励对象及资格条件
1. 本科以上学历,工作经验3年以上;
2. 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严格遵守金融业相关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遵守法律和法规;
3. 来自于大陆各类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银行业监管和政策研究制定机构的学员;
4.参加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CRFA Program)的学习,考试成绩在同一级别中列全国前10名;
5.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若在金融分析、投资决策和金融管理等领域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 不能同期获得其他机构和个人为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设立的奖学金。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每年6月份、11月份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产生后,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执行办公室将根据以上“奖励对象及资格条件”,通知所有初步符合以上条件的候选学员;
2. 候选学员接到通知后,需要在一周内向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执行办公室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 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复印件;
■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
■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在工作期间 “模范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则、遵守金融法律和法规”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 若在金融分析、投资决策、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的,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 所在单位领导的推荐信(不是必要条件)。
3. 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执行办公室在收到以上证明材料后,经过对证明材料的进一步审核,把符合条件候选人的材料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审核确认,并在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的官方网站公布,同期转交给德意志银行;
4. 德意志银行收到提交的资料后,将确认最终获得奖学金的学员的名单,并反馈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德意志银行将择机在首都北京举办奖学金颁发仪式。
四、补充说明
1. 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 候选人在申请奖学金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视为申请失败,并取消本年度的考试成绩。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学员和社会各界对奖学金有兴趣或者对流程有任何疑问者,可咨询以下电话:
许玉道 电话010-8565 5952 电子邮件: xuyd@crfa.org.cn
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培养计划执行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