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88,278,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9.85%,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88,271,4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0股。会议由董事长雷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股改承诺,提议以2006年未股本3776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剩余103,306,057.44元结转下年度。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股份188,278,441股,反对票股份0股,弃权票股份 0股,同意票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提案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07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的程源伟律师为会议提供现场见证服务,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