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2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主持人:副董事长石庆瑞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数额122332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25091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总额为229,290,408.25 元,净利润为153,855,462.80元。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285,851.89元后,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569,610.9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66,658,349.91元,2006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5,227,960.82 元。
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6年总股本408,711,549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含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外部董事津贴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为4万元人民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279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7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5.76%;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4.24%;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根据2007年度的工作量等情况向其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为33万元人民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内容:本公司拟按公司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对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10:2.5 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30,940,903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5.50 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认股权证须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次发行认股权证募集资金投资于下列项目:收购整合阿胶等滋补类生产企业,开发全新滋补产品项目,投资资金不超过3.5亿元;建设营销网络终端项目,投资资金不超过2亿元;改扩建厂房与基地项目,投资资金不超过1.5亿元。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其他方式筹措,若有剩余,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233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先生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必备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1、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S阿胶 证券代码:000423 公告编号:2007-25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5月21日14:30。
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18日、21日每日9:30— 11:30、13:00— 15:00。
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上午9:30至2007年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总经理秦玉峰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5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参加网络投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2,990,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66.79%。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1,081,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62%。
3、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代理人1303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190941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2.8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公司股份604644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0%,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289名,代表公司股份14586297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0.71%,占公司总股本的35.6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获得通过。
2、《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方案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方案获得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A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投票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见证律师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