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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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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12日生效,集中申购限量100亿元于4月24日一天顺利完成。根据《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7年5月24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基金代码为05000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日常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三)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日常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万元                             1.5%

      100万≤M <500万元                 1.0%

      M≥500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四)本基金日常申购的限制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款项。

      2、中国工商银行规定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投资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5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在其它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投资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5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二、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

      (一)本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长城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财通证券、世纪证券、华西证券、湘财证券、天相投资、江南证券、大同证券等代销机构,博时公司直销机构包括博时深圳总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北京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

      (二)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010-651711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4月21日《证券时报》、4月23日《中国证券报》、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