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批评天津发展
两名前执行董事违规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杨勣
香港联交所昨日发布公告,批评天津发展(0882.HK)前执行董事王均廷及陈翠万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因该公司两笔于2000年提供的垫款而违反其各自的责任。
公告显示,在2000年期间,天津发展向关联人士提供两笔垫资,供关联人士用作购买该公司股份之用。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6(6)及14.29条,公司董事需在缴付垫款前,就垫款事项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同时知会香港联交所有关垫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