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监局六点要求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刘海民
5月23日,青岛证监局组织召开了辖区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分析会暨上市公司专项治理会议,会议分析了2006年年报,部署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辖区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以及上市公司主审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06年年报审核分析情况,认为总体来看,青岛辖区11家上市公司业绩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盈利能力明显增强,总体资产质量较好,具有较好成长性,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提高。
针对年报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调研中了解的情况,青岛证监局提出下一步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一是各上市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背景,要继续认真做实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二是上市公司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全面、及时、准确、完整,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三是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监管,督促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规范运作的水平。四是促进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鼓励进行并购重组、实施股权激励、积极推进公司债发行。五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守门员”作用。六是下半年将举办“青岛辖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培训班”,督促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熟悉公司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