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控股正式获批 注册资本13.5亿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网站获悉,中国第八家保险控股集团———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批筹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亿元。
根据批复,保监会同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现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机恒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就此,阳光也将因此成为继中国人保、人寿、中再、平安、太平洋、中华联合、中保等之后中国保险业第八家控股(集团)公司。而前七家公司,均是由成立15年以上的老公司改制而来,其中有5家是从国有独资企业基础上改制形成,另两家则是金融市场整顿要求产、寿险分业经营时组建的。
记者从公司了解到,此次阳光财险以原有股东增资为基础,并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起设立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而控股公司将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形成集团公司的基本架构。
根据阳光财险最初的战略规划,要用三年左右时间,着力打造中国最优秀的、最具成长能力的新兴保险公司。在此期间,基本完成分支机构的铺设,尽早申报和设立寿险公司、中介公司。用7-10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中国最好的保险公司。在此期间,公司将完成组建保险集团及实现公司上市工作。
可以看出,阳光的战略目标正一步步实现。据了解,尽管刚刚成立不过一年有余,阳光财险公司因异军突起发展迅猛,并已经完全形成了自己的管理特色,而被誉为财产保险业的一匹“黑马”。截至目前,该公司的全国机构网络已基本建成,其省级分公司已达25家,员工人数已近4000人。截至5月17日,阳光保险2007年度保费收入累计实现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