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下月开始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今年6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检查工作的重点为: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此次重点检查由发改委统一组织,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直接检查,并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帮助医药单位落实价格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医药单位价格诚信档案,注意发现和培养医药行业正面典型,引导医药单位不断规范价格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医药价格监管长效机制。(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