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22日在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龙头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到11位董事,实到11位董事,5位监事和6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事提案》。
同意提名朱勇先生、王国铭先生、程颖先生、凌建华女士、朱建忠先生、曹惠民先生(独立董事)、陈启杰先生(独立董事)、杨世滨先生(独立董事)、严翔燕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使独立董事更好地行使职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给予独立董事每年5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含税)。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审议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在2007年度银行借款预算额度内,为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7-011)
七、《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同意于2007年6月15日下午1时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7-010)。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3日
附件: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勇,男,1963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纺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上海龙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
王国铭,男,1962年出生,大学,会计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校教师,上海第九化学纤维厂财务科副科长,上海纺织工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程颖,男,1964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干部部部长、人事部经理,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凌建华,女,1954年出生,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人力资源总监。
朱建忠,男,1960年出生,硕士,会计师。历任上海二纺机副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上海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惠民,男,195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院长助理。
陈启杰,男,1949年出生,管理硕士学位(MBA)(美国),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处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杨世滨,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严翔燕,女,1952年出生,研究生。历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处长助理,上海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副处长(正处级),现任上海市投资促进中心顾问。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07-010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07年6月15日下午1时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1时
(二)会议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B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关于审议2006年财务决算及2007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06年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6、2006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7、关于支付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以及聘任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事提案
13、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人事提案
1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有关事宜:
1、登记时间:2007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B楼多功能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和传真应提供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联系方式并于2007年6月11日及以前送达)。
五、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54651724
传真:54651715
联系人:何徐琳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未发现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史建三、陆红军、周端、曹惠民
2007年5月22日
附: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曹惠民、陈启杰、杨世滨、严翔燕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2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曹惠民,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曹惠民
2007年5月10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启杰,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启杰
2007年5月10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世滨,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世滨
2007年5月8日于北京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严翔燕,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严翔燕
2007年5月8日于上海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07-01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加快主业发展并控制担保风险,根据2007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2007年度银行借款预算的议案》,拟在2007年度银行借款预算额度内,为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康梧路555号
3、法定代表人: 王为民
4、经营范围: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0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00,007,280.89元,负债总额665,132,061.66元,净资产634,875,219.23元,利润总额115,332,228.19元,净利润105,391,220.96元,资产负债率51.16%。
(二)、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398号
3、法定代表人: 程颖
4、经营范围: 针纺织品、纺织复制品、纺织装饰品、纺织原辅料、染化料、纺织机电设备及配件、室内装饰、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橡塑制品、家具、日用百货、自营进出口业务(见外经贸批文)。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0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351,608,139.64 元,负债总额 224,129,832.60元,净资产127,478,307.04 元,利润总额 –30,836,703.82 元,净利润–30,836,703.82元,资产负债率63.74%。
(三)、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上海市杨高北路3380号5楼
3、法定代表人: 程颖
4、经营范围: 服装,服饰,纺织品,服装原辅料,各类饰品(不含金银),日用百货附设分支机构。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0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8,476,635.92元,负债总额183,271,842.27元,净资产175,204,793.65元,利润总额2,633,402.08元,净利润2,633,402.08元,资产负债率51.13%。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
⑴为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27,500万元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⑵为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4,050万元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⑶为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1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授权公司总经理按相关规定签署担保协议。如果上述范围内的担保协议全部签署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55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主业发展,有效规范担保审批程序,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连带责任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担保将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另外,公司本次担保对象都是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且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因此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2,139万元,占净资产的40.8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07-01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22日在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龙头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5位监事,实到5位监事,黄昭仁监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人事提案》。
同意提名吴建平先生、姜元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上述有2名监事候选人将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另外3名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3名职工监事将在公司工会联合会投票选举产生后另行公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5月2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平,男, 1955年出生 研究生学历, 高级政工师。历任上海第十二棉纺织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上海市棉纺工业公司 团委书记,上海市第三十六棉纺厂党委书记、副厂长,上海第十棉纺织厂党委书记、副厂长,上海八达纺织印染服装公司党委书记,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现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姜元凯,男,1959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通用冷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律室主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监审室副主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现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监事会秘书、监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任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秘书、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