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于200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本次大会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和出席情况: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度股东大会于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在公司本部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30035.9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无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四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斌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经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0035.94万股 反对票0万股 弃权票0万股
2、批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0035.94万股 反对票0万股 弃权票0万股
3、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0035.94万股 反对票0万股 弃权票0万股
4、批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77104609.66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2268361.47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372971.13元。鉴于200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为负值,因此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票30035.94万股 反对票0万股 弃权票0万股
5、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票30035.94万股 反对票0万股 弃权票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秦岭水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