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夏恒力 编号:临20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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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07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 公司董事焦连新缺席董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苑尔卓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增持兰州市商业银行430.7692万股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原持有兰州市商业银行5769.2308万股股权(经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于2005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上)。近期公司以每股1元的价格,增持兰州市商业银行430.7692万股股权,至此,公司共计持有兰州市商业银行6200万股股权,上述股权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7]101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07年5月11日办理完毕全部6200万股股权的过户手续。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