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经本公司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4日在西昌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7362.0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2%。会议由董事长谢飞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采取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48,485,066.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0,909,390.74元,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392,424,324.51元,减去本公司控股的四川省布拖县牛角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年计提盈余公积25,938.35元,本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共计-392,450,262.86元。由于公司2005年度出现亏损,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无可供分配的利润。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2006年度计划向关联方采购电力4900.54万元,计划向关联方销售电力442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1832.43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西昌泸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并逐项表决了补选董事、监事的议案:
1、以17362.07万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通过了选举谭志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以17362.07万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通过了选举何永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以13016.03万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74.97%,以4346.04万股弃权,占有效表决股份的25.03%,通过了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以17362.07万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通过了选举陈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以17362.07万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通过了选举吕必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以17362.07万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通过了选举周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其报酬根据2007年度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小确定,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至2006年以连续8年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年度计提坏帐准备金合计为1297.50万元,本公司应收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和易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的华西证券股权转让尾款共计4,325万元,本公司对该项债权除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10%正常计提坏账准备432.5万元外,2006年度加提了30%的坏账准备1297.5万元。目前,该项债权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共计173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7362.0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本公司聘请了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才远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07-2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收到第三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1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通知,四川省电力公司分别与凉山州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宁南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4.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普格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签署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分别将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全部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合计持有西昌电力股份5527.246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比例为15.16%,成为西昌电力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等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当事人为:
受让方:四川省电力公司
出让方:凉山州投资公司、宁南县电力公司、普格县电力公司、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
(二)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1、凉山州投资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720.00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97%,本次交易完成后,凉山州投资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2、宁南县电力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554.346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52%;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南县电力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3、普格县电力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360.00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格县电力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4、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180.00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0.49%;本次交易完成后,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上述四家公司共计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了西昌电力股份1814.346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4.98%。
(三)拟转让股份的价格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参照2006年12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开拍卖成交价,协议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元,价款共计人民币4408.86万元。
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付至出让方指定帐户。
(五)未来展望
四川省电力公司受让西昌电力的股份后,作为西昌电力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本着有利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则,促进西昌电力的科学快速发展。
(六)协议的成立、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后生效。
二、四川省电力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电力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6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贰亿肆仟万元
注册号码:5100001805138
组织机构代码:62160110-8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水、火、油、电、气、核、地热发电;水、火、电、热电的购销,输电、变电、配电站(所)的论证、勘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接电和技术咨询;电力技术服务;电器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铁塔,电杆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技术咨询;电网的统一规划,发电管理、调度;电力工程项目论证、招标、电力工程承包。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04621601108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63号
邮政编码: 610041
四川省电力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2.4亿元。经营范围:输电、配电。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544.8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11.94亿元,净利润10.40亿元。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公司包括四川启明星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电力建设管理公司、四川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四川国华荏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川电力设备经营中心、四川电力工业勘察设计院、四川启明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四川电力进出口公司等。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家电网投资和经营的主体,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和联网工程,负责三峡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调频、调峰电厂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也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者之一。
三、其他事项
(一)出让方所持有的全部西昌电力股份均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期以内,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继续履行出让方在西昌电力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二)四川省电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有关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