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文登市龙山路107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权数82,219,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董事7人、监事4人、高管人员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长王军先生、副董事长孙军亮先生、监事秦余春先生因公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张哈滨先生、董事孙显友先生、监事刘国娣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相关权利。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张哈滨先生主持会议。大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过讨论,采用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2006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1,667,418.03元,由于公司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顺序的规定,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07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为82,219,022 股,其中赞成票 82,2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刘成佳先生、宋文山先生、李文成先生向大会作了2006年度工作报告,该报告对200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张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