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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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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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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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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007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2007-006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16日,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定于2007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2007年5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5万股,持股比例为3.48%)递交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两项临时提案。提案分别为:1、《关于修订<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提议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订为“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关于提名增补陈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增补陈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详见附件一、二、三、四)。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规范,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上述两项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股东的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两项议案的变化外,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等相关事项均无变化。(新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五)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

      附件一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枫,曾用名陈欢欢,男,194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管理咨询师。长期从事经济管理、经济研究和企业战略工作,曾被北京奥运组委会聘为2008年奥运规划战略顾问。1978年至1983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实习研究员;1983年至1989年担任北京工艺美术公司服务部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1989年至1993年担任北京市旅游研究所所长;1993年至1995年担任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长;1995年至1996年担任中国社会调查所副所长;1996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世界华人经济成就展览会主任;1999年至今担任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战略管理咨询中心主任,2005年至今兼任中国机械企管协会战略委员会专家,中国涂料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2005年至今兼任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提名陈枫先生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3日于江苏南京

      附件三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枫先生,作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枫

      2007年5月23日于江苏南京

      附件四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陈枫

      2.上市公司全称: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枫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枫

      2007年5月23日于江苏南京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按照如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投票。

      

      备注:委托人请在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以“√”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