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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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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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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5版:信息披露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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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007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7-01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07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1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日上午9:30—11:30

      2007年6月1日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相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审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关于审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符合申请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5.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5.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5.3发行数量:本次增发新股的数量不超过6,5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保荐人)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公司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5.4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发行的方式

      5.6发行定价方式: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协商确定

      5.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和田日产2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拟投入募集资金27,513.35万元;

      (2)阿克苏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拟投入募集资金43,077.03万元;

      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以上项目,如有缺口,将采用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如有富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9发行的起止日期:本次增发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核准文件后6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次增发方案须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份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6、关于审议《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增发新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07年5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社会公众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23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参加人员:

      1、2007年5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07年5月31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沈荣法 熊学华

      电话:0997-2811282    2813793

      传真:0997-2811675

      邮政编码:843005

      九、相关说明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附件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二:公司股东参加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25日

      附件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7年5月 日

      附件二:

      公司股东参加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青松建化”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审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中有多个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如议案5,5.01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5.1,5.02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依次类推。

      上述议案网络投票时,股东需逐项对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