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用盈余公积弥补累计亏损后,每10 股派现0.84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计逾2200万元,这也将成为该公司自2001年度以来派发的第一个红包。但该公司董事会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因执行新会计准则调减留存收益的影响,公司需要弥补的亏损窟窿已悄然变大,现补亏方案已不能完全弥补累计亏损。这意味着,东方宾馆全体股东等了6年的分红恐怕又将成为泡影。
东方宾馆利润分配的前提是弥补累计亏损。该公司现补亏方案是,以2006 年12 月31 日盈余公积12031.40万元,弥补截至2005 年12月31 日的累计亏损9686.47万元。在弥补累计亏损后,2006 年度实现的2536.30万元净利润即未分配利润,就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东方宾馆2006年年报在分析新准则影响时表示,相关追溯调整事项将导致其2006 年12 月31 日股东权益减少4543.61万元,其中,除减少资本公积880.20万元外,减少未分配利润3653.74万元,减少盈余公积9.67万元,合计减少留存收益3663.41万元。该公司在2007年一季报中,将减少的3663.41万元留存收益全部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如此一来,在按现方案补亏并追溯调整后,东方宾馆可供分配的利润将变成-1127.11万元,已无利可分。
需要指出的是,东方宾馆董事会制订的补亏方案不但有欠周全,还存在金额上的差错。其2006年度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中盈余公积年末余额为120313971.01元,补亏方案中的2006 年12 月31 日盈余公积却是120313917.01元。此外,该公司编制的一季报,将原分别对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调整事项,随意地处理成全部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虽然上述两处涉及的金额并不大,但事关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就不应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