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保不落实不报批征地
2007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于祥明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将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通知要求,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各地在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要明确和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标准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