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25日9时
2、召开地点:兴化股份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积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建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21985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议案;
1)、选举陈团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2)、选举梁玉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3)、选举王志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4)、选举李证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5)、选举唐台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6)、选举张焕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7)、选举严国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8)、选举顾宗勤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9)、选举段中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10)、选举韩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11)、选举张志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议案;
1)、选举范艾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2)、选举王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3)、选举高锦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12150000票,占有效表决票的99.96%)。
上面这三位监事同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监事刘毅先生、宁均超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兴化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5月25日上午10.00时在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当选董事立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陈团柱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张焕民全权委托董事唐台英,独立董事段中鹏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韩力, 独立董事张志凤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韩力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会议选举陈团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简历附后)
2、会议选举梁玉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梁玉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证明先生、李东友先生、刘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证明先生兼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暂缺,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以上四个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会议选举、聘任的公司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选举和聘任决议。
五、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陈团柱
委员:梁玉昆、王志海、李证明、顾宗勤、张焕民、唐台英
2、提名委员会
主任:顾宗勤
委员:段中鹏、张志凤、韩力、陈团柱、梁玉昆、张焕民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韩力
委员:张志凤、顾宗勤、段中鹏、陈团柱、梁玉昆、严国锋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张志凤
委员:顾宗勤、段中鹏、韩力、陈团柱、王志海、严国锋
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李东友:男,汉族,5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曾任兴平化肥厂合成车间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1995年与王兴若等人的《膜分离回收合成氨弛放气中氢气技术》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与王志海等人的《NC型1020二轴一径合成塔内件技术》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现任兴化集团董事兼秘书长、党委委员,兴化股份副总经理。
刘志坚:男,汉族,55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曾任新疆军区司令部参谋,兴平化肥厂运销处党支部书记兼副处长,供应处处长,宝鸡氮肥厂党委副书记,兴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兴化集团董事,兴化股份副总经理。
王彦:女,汉族,6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国籍。曾任兴化集团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自2002年9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简历祥见2007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07-019号和2007-020号公告。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5月25日上午10.00时在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当选监事立即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范艾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 监事高锦彪委托监事王建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范艾珍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