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之江度假村会议厅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东9家(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95,921,62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5,921,6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提案
同意95,921,6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
3、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5,921,6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5,921,6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5,921,6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95,921,6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2006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为董事会公告通知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