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终止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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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5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认股权证计划在内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数每10股可免费获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行数量1,228,010,640份。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471,935,000股获派的820,790,250份认股权证不上市流通,仅能持有至行权期行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14,802,600股获派的407,220,390份认股权证可以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35元/股。投资者每持有一份认股权证,有权在2007年5月18日至24日5个交易日期间以5.35元/股的价格认购一股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在认股权证行权期内,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上述流通认股权证已于2006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认股权证的交易简称为“长电CWB1”,交易代码为“580007”。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长电CWB1”认购权证的存续期间为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共计365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终止交易。“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7年5月17日,已于2007年5月18日停止交易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07年5月18日至24日5个交易日期间。
2007年5月29日起,“长电CWB1”认股权证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予以摘牌。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