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并于2007年1月29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但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90.64%,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仍然在司法冻结期间,目前尚不具备采取其他对价支付方式进行股改的条件。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家,其未明确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原因。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第一次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