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投资者教育坚持三原则
2007年05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宏斌
记者日前从长江证券获悉,该公司已正式启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其思路是: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原则,把投资者教育有机融入客户服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坚持常规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形成寓教育于日常服务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将其分为入市多年的投资者、新入市投资者、潜在投资者,根据他们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分类确定了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公司计划在今年对所有客户进行“拉网式”的基础风险教育轮训2次,针对重点客户、重点地区和不同品种进行“全覆盖式”集中培训100次。
记者注意到,在公司的网站“长网”上,已经开辟了“投资者风险教育”专栏,客户网上交易系统和给客户的短信通服务中都已经增加了风险提示与风险教育的内容。同时,营业部也按照公司的安排,组织了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另外,在公司内部长江证券也加大了风险防范的工作力度。公司研究部明确要求研究人员在撰写公司研究报告时,涉及公司评级的研究报告必须有具有咨询资格的行业研究小组组长或行业部主管的署名。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也通过合规风险提示函的形式,向业务部门及时提示风险,以杜绝违规行为的出现。